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同时为申报高级别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为2021年以来,集体(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或个人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中,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强化教学管理、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改革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申报要求

1.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2.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和引领示范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3.已获得过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近两年在研究与实践方面无重大突破和创新,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4.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三、申报(推荐)数量

各学院、各部门推荐不限数量。

四、材料报送

1.《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纸质材料1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

2.《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纸质材料各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附件材料(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10月8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20室),电子材料发至jyk@xzit.edu.cn。

联系人:邸杰  

电话:83105909(5909)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2.《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14日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doc徐州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