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党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552

为了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全面推进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及学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章  目的和意义

第一条 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院的改革创新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第四条 学院党委应把握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

第二章  组成与管理

第五条  中心组主要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职务变动随时变更),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邀请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其他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学习讨论。

第六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全年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布置调查研究任务、主持集中学习研讨并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和交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党委副书记主持。

第七条  宣传干事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起草相关文稿、协调落实会务,并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撰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研讨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八条 中心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领会和掌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九条 中心组要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理论要同学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第十条 学习理论要紧密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要结合每年上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学院领导班子政治觉悟和决策水平,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办学治校能力。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和知识。

第十一条 中心组要紧密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学习要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及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第十二条  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8次;并结合学校学院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组织好专题辅导,开展好学习讨论,及时进行学习讲评;并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读书会、报告会、学习讲坛等形式,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中心组坚持每月一次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第十三条 中心组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时,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学习主题、内容、阅读书目、讨论题目等要求。每次学习中一名成员担任此次中心组学习的领学人,1-2名中心组成员作主要发言人每年不少于3-4次,中心组其他成员紧扣主题,独立思考,结合工作实际踊跃发言,敢于发表己见。

第十四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

第四章  基本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学习计划制度。宣传干事会同学院办公室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每年年初拟定学习计划,向党委提出中心组学习讨论的内容及安排建议,并提供相关学习材料,及时发到每个中心组成员手中。

第十六条 学习日制度。一般每两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日寒暑假的学习安排在假期结束后的当月进行。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学时,中心组成员还应对自学时间作出相应安排。宣传干事根据年度和每月的学习计划,负责落实集中学习日的时间和地点、人员的通知和学习的记录等项工作。

第十七条 自学制度。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之间的矛盾,制定好个人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政治理论、高校管理、法律法规和领导职能的相关知识。

第十八条 学习辅导制度。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聘请专家教授进行学习辅导,坚持每学期至少组织一讲;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基层联系点制度,结合自身学习的成果,为党支部做好学习辅导报告。

第十九条 调查研究制度。每个中心组成员要深入基层,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并写出12份调查报告,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学习管理制度。每次集中学习,要做到“三到位”,签到到位、记录到位、笔记到位。每位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集体学习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学习要有个人学习笔记,学习记录。中心组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档案,集中反映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内容、学习成效、考查结果等原始资料。学习档案由学院办公室建立并保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中心组学习情况接收校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学习情况的考核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和学院干部年度考核进行。主要突出学习的态度,内容和效果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召开学习交流会,总结推广经验,深化各项工作措施,形成学习长效机制。

第二十三条 中心组要重点把好政治关,严守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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