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徐州工程学院2021年度一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亚楠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977

各学院:

    课程是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立德树人”这一人才培养根本标准的具体化、操作化和目标化。为积极响应教育部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贯彻落实一流课程建设推进计划,推动学校课程建设的优化升级与规划布局,对标教育部“金课”的“两性一度”的建设标准,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课程建设立项暨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遴选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着力于引领广大教师按照“以学生为中心”、“强化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以现代教学理念为引领,以教学内容优化为核心,以教学模式创新为手段,以研究式教学团队发展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打造具有“两性一度”的“金课”,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从课程教学改革、质量标准研制、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能力提升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充分体现课程思政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流课程。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线上线下实现翻转师生互动快捷高效;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包括行业、企业、其他高校等)相互合作,将育才和育人有机结合,提高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不断加强过程考核提升课程的挑战度,真正做到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范围

1.申报范围:已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持续三年开课的课程均可申报已立项校级以上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重点支持优势学科、一流专业特色课程以及量大面广的通识课程,申报课程需聚焦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建设。

1)基础课程。包含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各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

2)专业特色课程。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的专业课程。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现学校文化底蕴或学科特色、开课基础好、学生评价高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具有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课程组全体成员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为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秀,并能保证课程按期保质建设、更新、应用和推广。

    三、申报要求

学校将以课程建设立项的形式,打造系列特色一流课程。支持鼓励立项课程开展教学改革,积极推动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开展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教学,进行课堂翻转,建设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的一流课程,重视组织高质量的课堂讨论,努力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深入思考、准确表达的能力。

    四、项目管理

1.所有立项建设的一流课程均以项目管理的形式,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原则上一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教师只能主持1门。

2.学校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跟踪,每年采取中期检查、阶段评优、后期增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激励:通过阶段评优的学校将予以持续资助,对检查不合格的中止培育,已有一定建设基础但前期未纳入建设的项目择优增补。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项目,实行淘汰制度,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文本、视频材料、专家听课、学生访谈等。课程建设应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1)教学理念先进;(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

4.建议申报课程使用中国大学MOOC网、超星直播、学习通同步课堂等平台进行授课,及时生成并保存授课过程视频,便于回看,以用于学校进行项目的过程性检查和教学效果评估。

5.学校将建设成效明显的一流课程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遴选认定。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请人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对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1份,汇总表1份)于2021年3月1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jyk@xzit.edu.cn

联系人: 高原      联系电话:83105909(5909)。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doc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