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员干部:
在2021年春节临近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党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明确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纠“四风”、正作风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积极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给全体党员提前打招呼、明规矩,真正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从心底敬畏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根据相关规定,特重申“十三个严禁”∶
1.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
2.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
3.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
4.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7.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
8.严禁违规参加庆典活动;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0.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
1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2.严禁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
13.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三、加强监督问责,严查违纪行为
校纪委(监察处)和学院纪检委员将坚持严字当头,学院将坚持严字当头,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暗访等方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问题,对发生问题的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物理与新能源学院党委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