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徐州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绩效,根据《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州市市级推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将对按项目合同时间已到期但尚未验收或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2018年度立项的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社会发展、应用基础等计划类别)。
二、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为任务书和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重点对项目的经费支出、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来源与项目编号。
三、基本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全部任务后,在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和经费决算表;
(二)科技处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相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将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审核;
(三)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安排召开项目验收会;
(四)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系统提交《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具体填写要求参考附件1);
(五)科技处报送验收材料最终稿,办理验收证书审批。
四、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一)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科技项目合同(复印件);
(三)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四)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2),市拨经费20万及20万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
(五)计划项目所获单项成果、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样机或样品图片与数据资料、单项成果鉴定报告、论文发表的有关刊物、期刊等、专利申请受理或专利证书);
(六)提供有关测试或检测报告;
(七)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验收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填写《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同时将上述申请项目验收所需提供的资料整理成册(无需装订)报送至科技处审核。
(二)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需经财务负责人签章,注明日期;项目负责人需初拟项目验收意见(格式详见附件3)。
(三)项目负责人请9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以上验收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处初审,项目清单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刘洁,权泉;
联系电话:83877935(7935);
联系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A208办公室。
附件:
1.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材料
2.项目经费决算表
3.项目验收意见模板
4.验收材料封面
科技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