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学生学习质量及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徐州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工作方案》《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管理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生返校后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按照“非必要不外出” 原则,严格控制学生离校外出。
1.开学初,严格实施校园封闭管理,无特殊原因(因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校内住宿学生一律不得离校外出。
2.学生因病(非涉疫)、因事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校园者,须填报《疫情防控专用请假条》,经“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学工处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离校,原则上不得离开徐州市区(应有时间限制)。
3.请假外出学生返校前学生必须向辅导员如实报告出行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获准后方可返校。到校后自觉配合学校门卫及公寓等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登记等,无异常的方可进入校园,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走读学生不得擅自离开租住地,同时应自觉接受所在社区管理,严格执行体温晨、午、晚检制度和“日报告”“零报告”;每天应主动向班长及辅导员如实报告行程轨迹、身体状况、接触人员等事项。
5.待秩序稳定后,视情况,校园管控措施将进行适时调整。
二、学生应当学习和了解传染病的相关症状,每日开展自我监测,自行检查和报告,如自我感觉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泻、呕吐、发烧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告知宿舍长、班长、辅导员,严禁“带病上课”。
三、班长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学生第一节课下课前将缺课的学生名单报告辅导员。
三、辅导员应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定期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对于早退、迟到、缺勤的同学,应及时联系学生了解原因,并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四、对于因病缺勤的同学,辅导员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无新冠肺炎症状,则安排其及时治疗,并做好追踪工作;若学生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按照应急预案流程上报。
五、辅导员要及时汇总学生的到课、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并将每日统计数据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于上午9:00和下午15:00前上报学工处。要认真查明缺勤、请假原因,及时处置、建立档案(因病学生应一人一档)。
六、结合体温的晨午晚检和学生的课程安排,加强课余管理,定期由宿舍长现场考勤或通过微信定位等方式进行考勤,严防学生私自出校,辅导员应及时掌握汇总并上报学院。
七、每晚21:00点要进行晚点名,原则上要求学生每晚21:00点之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宿舍楼。辅导员要及时汇总学生情况,并于每晚21:30前将情况汇总报送学院分管领导。
八、所有教师均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学生健康状况异常情况。任课教师为上课期间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要求,每节课均需要进行考勤,认真清查班级学生考勤情况,对于无故缺勤和疾病原因缺勤等情况要及时处置,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
九、对于违纪学生要及时处理,并做好学生的批评教育以及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宿舍长等的教育管理,对于瞒报漏报、徇私舞弊者要严肃问责并给予相应处理。
校医院值班电话:0516-8368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