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18]8号)文件规定,学校将组织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的项目(附件1)。
2.应参加验收但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2017年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项目此次不能结项的,学校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3.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项需提供《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需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校级项目结项需提供《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4)、《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5),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可以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纸质材料请按结题申请书、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结项材料封面见附件6,预期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7。
4.受疫情影响,今年省级及以上项目不组织学生答辩,由专家网上评审结项材料,申请结项的项目只需提供结项材料电子稿(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所有结项申请材料需满足预期成果具体要求(附件7),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后上报。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请结项材料电子稿统一报送至各学院教务科,申请项目延期的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指导教师签字后拍照一并报送。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5月15日(周五)前将电子稿发送至:237113489@qq.com,(发送时请将邮件命名为:XX学院大创结项材料),联系人:刘文。
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